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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的属灵次序(3)——先去梁木,后去眼刺
经文:太7:3-5
在登上宝训中,主耶稣再一次告诉我们一个先后次序,就是基督徒的第三个属灵次序,主说:“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,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?你自己眼中有梁木,怎能对你弟兄说,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?你这假冒为善的人,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,然后才能看得清楚,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”。“刺,”原指从木头上剥落的小片,转用来指较细微的小过错。“梁木,”原指房屋建筑上所用的梁木,转用来指较明显的大过错。‘刺’只会叫人觉得伤痛,‘梁木’却会压死人。上文是说论断人的后果,本节是说论断人的不合式。一般论断人者,往往只看见别人的小弱点,却看不见自己更大的过失。梁木与眼刺的比喻告诉我们如何看待别人的过错?
1、要先认识自己
看不见自己身上缺点的人,就没有资格批评别人身上的缺点。 每逢我们挑剔别人的过错时,必须想到自己可能有更大的过错。认识别人,先要认识自己。古人说:知人者,智;自知者,明。认识自己也是一个罪人,也是不完全的,也是会犯错误的,也是很软弱的;有人说:彼得怎么能在公会前三次不认主,太软弱了。我要说:彼得是在勇敢中显出软弱,换成我们,我们恐怕早已经逃跑了。
2、要先省察自己
帮助别人改正错误,先要省察自己。省察自己是否自以为义,是否站在审判官的地位上,是否缺乏爱心。就像约伯的三个朋友本来是安慰者,却成了审判官;本来探望者,却成定罪者;叫约伯二度受伤。
3、要先接纳别人
要帮助一个人认识自己的过错,就需要先接纳这个人。不是接纳他的罪,而是接纳他这个人。就像主耶稣接纳税吏、罪人,与他们做朋友。他接纳婚姻失败的撒玛利亚妇人(约4章),接纳行淫被捉拿的妇人:“我也不定你的罪,从此不要再犯罪”(约8章)。同样主耶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,接纳了我们,使我们悔改信靠他。弟兄姊妹,要帮助一个人改正错误,先要接纳他,让他感受你的爱,你的尊重,他就会改变。这一点可以运用在婚姻与亲子教育中,按照他们的本相接纳对方,让对方有安全感,对方就会自我改变。
弟兄姊妹,当我们想去帮助一个人改正错误缺点的时候,就先放下自义、论断的态度,先省察自己,蒙主赦免。然后,凭着爱心,接纳的态度,去帮助对方,让对方感受我们的真诚。如此,才能荣神益人。
总之,基督徒要懂得并运用属灵的次序:先要和好,后献礼物;先求神国,后求所需;先去梁木,后去眼刺。主所看重的三个优先次序:神的国放在首位,和好放在首位,先省察自己放在首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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