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宋牧言说 于 2022-7-16 22:21 编辑
罗第8讲亚伯拉罕称义——三个“不靠” 上一章保罗论述因信称义的原理,本章保罗举例说明因信称义,是以亚伯拉罕为我们的榜样,上帝的义藉着亚伯拉罕显明出来。亚伯拉罕称义不是靠着行为,不是靠着割礼,不是靠着律法。 一、亚伯拉罕不是靠行为称义(4:1-8) 保罗的第一个问题是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,还是因信称义?亚伯拉罕听到呼召离开吾珥(创12:1-3),到了迦南筑坛献祭(创12:6-9),下了埃及称妻为妹(创12:10-20),忍让处理家庭风波(创13;)相信真神被算为义(创15:),与神立约割礼为号(约17:),信靠顺服献上以撒(创22:)。从亚伯拉罕的经历中,他不是因行为称义而是因信被算为义。理由如下: 1、亚伯拉罕凭肉体没有得什么(4:1) 亚伯拉罕听从撒拉的话,娶婢女夏甲为妾,想成就神的应许,却带来了家庭的风波,甚至13年上帝没有向他显现,圣经没有记载什么,这是13年的人生空白,这是人意代替神旨的苦果。 2、亚伯拉罕在神面前并无可夸(4:2) 百岁得子完全是上帝恩典,他若夸口就当指着信实的神夸口。(参林前1:31、加6:14)。为什么亚伯拉罕这样蒙上帝喜悦?亚伯拉罕完全顺服,完全信靠。神所说的每一句,他会说:神啊,是的;每一样神所应许的,他会说:阿们。 3、保罗以圣经为最终的权威(4:3) 相信圣经是神的默示,透过圣经能听到神生命之音。保罗引证创世纪15章6节,来回答圣经说什么:“亚伯拉罕信神,这就算为他的义”。“ 算为”,意思是“记账”或“计算”,从财务或贸易的角度看,表示将某一项目计入某人的帐户(参门17-18节)。“义”,指与上帝和好、合宜的关系。“信”,完全信靠交托上帝。“亚伯拉罕信神,就算为他的义”意思是亚伯拉罕未遵行任何律法,未做任何服事,以及未履行任何礼拜仪式,未在神面前赚取功劳,他信应许他的神,神就将义记在他的帐上,同时就与神建立合宜的关系。 4、称义根据恩典的原则(4:4-5) 任何人的工作或功德,都不能加在神的恩典之上,或一齐算作得救的先决条件。除了耶稣基督的救赎,我们不能凭借其他任何东西与神和好(徒4:12、罗5:10)。“做工得工价……是该得的”,这是工作的原则。“唯有不做工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”,这是恩典的原则。再进一步解释这一“算”字,“算”是商业性质的数学观念,通常有两种情况“可算”:一是工资(赚来的,也是该得的),二是礼物或礼金(是免费的,没有付代价而得的)。 后者就是“信就算为义”,即凭信心得到的义,这义是白白得到、不是赚取、靠恩得的赐与。 5、大卫称义有福的教训(4:6-9) 大卫因信神,罪就得到赦免,与神和好了(参诗32:1-2) 。 (1)、如何得福—行为以外 大卫还没有做什么神已经赦免他的罪,他的罪是凭神的赦罪之恩除掉的(撒下12:13)。 (2)、得什么福—赦罪之福 唯有恩典的原则,才有赦免;唯有基督的宝血才能遮盖我们的罪;唯有因信进入基督里,才可不算为有罪。 (3)、什么人得福—信的人 赦罪之福是为一切信主耶稣的犹太人和外邦人预备的。神如何称我们这些罪人为义?第一、神将信算为义记在我们账上(3、5、9、22-23),第二、神在行为以外,将义记在我们帐上(6、11、13、24),第三、他拒绝加罪与我们账上,反而将之赦免与遮盖(7-8)。称义包括双重的计算、记账方法。在负的一面,神永不加罪于我们账上。在正的一面,神将义记入我们的账户,这是因信而得的无条件赐与,和行为无关。我们这些罪人虽然有罪,神却不归罪于我们,义虽不属我们,神却把义归给我们。 二、亚伯拉罕不是靠割礼称义(4:9-12) 保罗的第二个问题是这称义之福是为受割礼的人而设,还是未受割礼的人也有份?这个问题又引发了亚伯拉罕称义是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的问题。 1、称义在割礼之前(10节) 按亚伯拉罕称义是记载在创世记15章6节,那时他大约85岁,割礼记载创世记17章,他大约99岁。这样亚伯拉罕受割礼是在他称义之后最少14年。在此保罗证明了亚伯拉罕称义是在乎对于神的信心,不在乎行割礼。弟兄姊妹,亚伯拉罕称义是在割礼之前,整个以色列人失败就在不明白这个次序。保罗在罗马书要突破这一关:狭窄的民族主义。错误的解经会带来可怕的后果,即罪人妄自尊大,导致狭隘的民族主义。保罗找到的方法是次序问题。 2、割礼的意义所在(11节上) 割礼不是称义的理由,而是称义的印证,是立约的记号,神子民的特征。割礼预表新约基督徒的洗礼(西2:11)。圣礼有何价值呢?加尔文说,圣礼乃是神所应许借以印证在我们心中的印记,并攻固神恩惠的实在性……神指定这些圣礼为蒙受他恩典的工具,圣礼的记号乃是神用恩典印证在我们心中的见证(《罗马书注释》)。 3、称义后割礼的用意(11节下-12节) 是亚伯拉罕不但做外邦信徒的父,也做犹太信徒的父。割礼在何处造成的分裂,信心就在何处使人合一。人称义不是因为受割礼,人称义是因为信上帝。这样,凡未受割礼的人,如果他对神有像亚伯拉罕对神那样的信心,他就可以蒙称义了。 三、亚伯拉罕不是靠律法称义(4:13-16) 称义不是因着行为,不是因着割礼,也不是因着律法。同样神的应许临到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“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”。 1、神的应许是什么 承受世界,对于犹太人承受迦南为产业,对于外邦基督徒承受天国为产业。 2、承受神应许的方法 “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义”。理由有三: 第一、历史的论证保罗在加拉太书3章17节已经清楚指出“神预先所立的约,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后的律法废掉,叫应许归于虚空”。 第二、用语的论证,律法和应许属于互不兼容的两个思想范畴。神的律法作出要求,我们违法而激起神的忿怒(15节);神恩典作出应许,我们相信而蒙受神的祝福(14、16)。如此,律法、顺服、过犯、忿怒属于同一的思想范畴;恩典、应许、信心、祝福则属另一个思想范畴。 第三、从神学的角度,犹太人和外邦人因着信在亚伯拉罕大家庭中合而为一,属于一个属灵的谱系(16节、参11-12节)。律法使人疏离,基督十字架恩典的福音才能使人合一。 3、承受神应许结论 人得为后嗣(产业的继承人)是本乎信(根本在于信靠),属乎恩(上帝白白赐的礼物)。亚伯拉罕的信心是建立在对神所启示的话语上。信道是从听道来到。信心不是建立在对自我自信心的信心上,这不是对神的信心。对神的信心是在神的话语上建立起来的。 结语:以上三个方面,使徒保罗告诉我们,亚伯拉罕称义三个“不靠”,不是靠行为,不是靠割礼,不是靠律法。同样,今天我们称义也不是靠行为、受洗和律法。故此,我们与亚伯拉罕称义是走一样的道路。 金句:【罗4:5】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称罪人为义的神,他的信就算为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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